从7月1日起,芬兰把“宽带接入权”确认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,芬兰也是首个立法确认“宽带权”的国家。这意味着在芬兰,不管你是在大城市,还是偏远的山沟沟,你都能向网络服务商申请提供每秒1兆比特(1Mbps)的宽带上网服务。
闻所未闻的“宽带权”的出现,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,但也非常合理。事实上,公民的基本权利无时无刻不在与时俱进。从“天赋人权”时代的主张自由、平等理念,发展到今天的很多项公民基本权利,其实是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实现的。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和外延都在发生着变化。“宽带权”的出现,自然是“水到渠成”,只是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,这还是头一回。
今天,信息技术与人类已经密不可分。我们已经进入了3G时代,进入到一个“人与人、物与物、人与物”紧密相连的“物联网时代”,未来可能还要进入4G时代乃至更远。这一切都是以信息的沟通、互联为基础的。如果没有了信息,无异于“聋子”、“哑巴”,与社会脱节,更不要谈什么个人远大的志向和未来的发展了。宽带则是技术基础之一。
“宽带权”的确立,无疑在法律上保障了个人接触、使用以及制造信息的机会。有了“宽带权”,不光是可以更理直气壮地对运营商的乱收费、不良SP服务等问题说“不”,更重要的是获得了学习、发展的机会。
不过,应当看到,“宽带权”的确立首先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。至少在芬兰,目前有96%以上的人通了宽带,仅有4000户家庭需要安装宽带连接。芬兰还计划在2015年前使所有民众享用高速互联网,届时全国超过99%居民将距离任何一个每秒100兆比特的高速互联网络“不到两公里”。
同时,权利与义务相伴生。在“宽带权”的行使中,还有很多颇为棘手的问题。比如,目前在青少年教育方面,一个很头疼的事情就是网吧,很多青少年沉溺其中,甚至引发其它治安事件。当青少年跟父母理直气壮地说去网吧行使其“宽带权”时,还能强加阻拦吗?
芬兰推出此项法令之后,也出现了一种担忧,“宽带权”可能意味着官方将更难阻止网络上的非法文件共享。芬兰政府计划给所有人寄信,共同抵制网络侵权行为。
显然,“宽带权”还是一个热议的话题,至少目前离我们还很遥远。但“宽带权”的提出,也给了我们很多启发,原来在信息的获取上,我们是有权利可声明的。但愿“宽带权”能在积极正面的意义上,给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开辟出另一条“宽带”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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